近日,从宁波检验检疫部门传来消息,欧盟日前再次修订了电池指令(第2006/66/EU号指令),修订议案针对电池指令第6(2)条款作出一项重要澄清,说明在2008年9月26日新指令生效之前合法上市销售的电池,即使未能符合新的标签规定,指令实施后也不需要从市场撤回或重贴标签。